2011-09-27

2009-10-11 合法犯罪

節目名稱:屏風表演班第三十九號作品《合法犯罪》
演出時間:20091011日(日)19:30
演出地點:城市舞台
演出團體:屏風表演班(李國修 顧寶明 等)

個人觀感:

  《合法犯罪》是我第一次欣賞屏風表演班的作品,也是我第一次在劇場中觀賞與推理相關的戲劇,令人十分期待!

  此劇的劇情主線是一樁與偷拍、勒索有關的殺人案件,發生在一個名為「奇幻世界」的遊樂園當中,而李國修與顧寶明則在劇中飾演偵察隊隊長與警官。故事頗具複雜性,加上主要演員人數眾多,所以演員之間的關係較為繁複,戲劇的長度也因為劇情需要詳細的交代整個案件的過程而變得較長,使我在主角們交互詰問同時有好幾度出神。不過大致上角色出場順序還算清楚,演出的同時也有投影螢幕的人物介紹幫助觀眾入戲,所以並未有人物錯認的困難。而也因故事背景設定在「遊樂園」,所以舞台佈景中多了許多逼真又風光的大型道具,如:摩天輪、雲霄飛車、大怒神與漂漂河等,加上角色在使用遊樂器材時,背景螢幕的同步投影與演員對應表現,跟以往我所觀賞的一些用簡單道具呈現的舞台劇不太相同,實在令我大開眼界!而當中跑龍套的角色也十分的敬業,如:鬼屋活屍墳場中不斷蠕動搖擺的屍體,增加了該場景的說服力。

  不過先進的舞台技術也正好成了這齣戲的小缺點,便是場景變化太過頻繁。因為主角在推理的過程常會引述某些角色的證詞,所以常常會見到工作人員花了許多功夫換的一個場景,只是為了呈現出那幾句話的情境。每一幕的時間過於倉促,打亂了看戲的節奏,使人不容易進入故事的脈絡裡,同時也把時間拖得很長(加上中場休息整個節目近三小時)。而投影幕除了提供實體背景,因應戲劇為推理類型,角色回憶亦可從畫面上看到,或許怕觀眾不小心聽漏,順便幫忙釐清邏輯思考,算蠻貼心的安排。可是後段解謎過程用得略微頻繁,現場觀眾似乎變得在看螢幕電影,而非實際舞台演出,而眾多演員的演技與臨場反應常常就在急促的換幕與交代案件細節的影片中被犧牲掉,十分可惜。

  而上下半場的劇情鋪排與張力也有點不平均。上半場除了要介紹十多位主配角加埋伏筆外,還將摩天輪、大怒神、活屍墳場等遊樂設施融入劇情中,並在當中穿插著狄志杰陳述的推理小說典故,事情一件接著一件的蹦出來,十分的忙碌且多半屬於敘述性的劇情,看來有點累人,誠如我前面所說,還沒來得及對人物有多一點共鳴,就急著跳到下一段了。直到下半場重點才漸漸的浮現出來,如本人最喜歡的一場:顧寶明和李國修在地道裡的爭執對手戲,兩人從猜測、對質、激烈衝突到情緒崩潰,各據己見將「犯罪」解析得透徹。以及最後顧寶明和李國修真相大白的衝突,對《合法犯罪》的破題和狄志杰的反詰,這兩場方有足夠的時間讓觀眾醞釀情緒,彷彿繞了一大圈,最後戲劇張力才真正湧現。

  而演員的部分,可想而知當然是李國修與顧寶明的表演最為突出動人,兩人對戲時整個劇場是飽足的充滿張力,而狄志杰與朱德剛也大概撐起了半邊故事,至於其他演員則是相對的遜色了許多,其中飾演整個案件主嫌陶安安的水蜜桃姐姐,是我認為角色頗重要卻最沒有入戲的一位,有時候我覺得在某些場景可以靜靜的坐在那裏而不必刻意做出哭泣聲,會顯得有些矯揉造作。徐薇老師雖然把一位歇斯底里的婦人詮釋的還算到位,但有時候尖銳的聲音常常讓口白都講不太清楚,有點可惜。

  結局的部分,雖然宣傳標榜的是推理喜劇,可是竟然讓人有些感傷並且意外。故事最後是以報紙報導的方式呈現,我喜歡如此不需台詞解釋的安排,各人心知肚明就好,讓整齣戲的效果更具力道。最後的破案其實又掩藏著另一樁犯罪的事實,在劇中堅持正義原則、知道真相的狄志杰就這麼默默的被殺掉了,而聲稱自己為合法犯罪的兩位警官則是成了人人口中的英雄,結局十分的現實且反應生活各類的瑣事,很逼真。

  總言之,這部舞台劇作品撇開一些場景切割的部分,我非常欣賞其運用科技結合劇場的手法,整個故事也還算順暢。而本劇的節目冊製作也十分精美,厚達一百多頁,對每一位演員甚至到工作人員都有詳細的介紹,個人很欣賞這種對表演者與幕後工作者的尊重。不過節目單裏頭竟然有結局內容,雖然劇情結尾並不難猜,但看到冊子上頭寫得清清楚楚的難免有點失去新鮮感,令人實在不是很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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